当前位置:
  • 首页
  • >
  • 华北
  • >
  • 北京市
  • >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

北京市 (59) 2022-10-18 22:06:0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27号),现将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进一步延长至2月28日(星期五)。
  二、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到2月28日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最迟在政府宣布疫情防控解除之日起15日内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
  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补办延期申报手续”)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同时填写受疫情影响的正当理由(纳税人对其真实性负责),即可办理纳税申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0年2月21日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

http://beijing.chinatax.gov.cn/bjswj/sszc/zxwj/202002/af8d14e6e5dc4873ae262daa5865f475.shtml

THE END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