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沧州黄骅港原油港务有限公司黄骅港散货港区原油码头一期工程核准文件延期的请示》(沧发改交通〔2019〕68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将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冀发改基础〔2017〕1551号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1月28日,请你委协调督促项目单位抓紧落实建设条件,加快推进项目进程,争取及早建成投运。
二、除作上述调整外,该项目其他有关事项仍按我委冀发改基础〔2017〕1551号文件执行。
特此函复。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19日
http://hbdrc.hebei.gov.cn/web/web/tzgl/2c9473846eb6888d016ed4daf71a71cd.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