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沧州黄骅港矿石港务有限公司黄骅港散货港区矿石码头一期(续建)工程核准文件延期的请示”(沧发改交通〔2019〕31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将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冀发改基础〔2017〕667号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6月7日,请你委协调督促项目单位抓紧落实建设条件,加快推进项目进程,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及早建成投运。
二、除作上述调整外,该项目其他有关事项仍按我委冀发改基础〔2017〕667号文件执行。
特此函复。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15日
http://hbdrc.hebei.gov.cn/web/web/tzgl/4028818b6a540d2b016af88af5aa307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