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家庄市于华苑三期廉租住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冀发改投资〔2010〕1873号 |
石家庄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于华苑三期廉租住房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石发改投资〔2010〕553号)收悉。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新建廉租住房项目的支持办法》(发改投资〔2007〕3676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石家庄市万成民用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根据《于华苑三期廉租住房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修改完善的项目初步设计。 二、项目名称:石家庄市于华苑三期廉租住房项目。项目单位为石家庄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建设地点位于石家庄市石获路以北、西三环以东,东邻植物园街、西邻省物资储备总公司、南邻裕华区职教中心、北邻于底村。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于华苑三期廉租住房项目占地23.01亩,建设廉租住房714套,总建筑面积37611平方米,其中,住房建筑面积33417平方米、地下和公共设施建筑面积4194平方米;住房最大套型建筑面积49.3平方米,平均套型建筑面积46.8平方米。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1094万元。资金由地方财政筹措安排和申请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解决。 请按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建设条件,抓紧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廉租住房初步设计批复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审计厅、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石家庄市财政局。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12月13日印 |
http://hbdrc.hebei.gov.cn/web/web/tzgl/4028818b481f5cc301481f97547e02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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