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新人社发〔2012〕230号)要求及自治区煤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需要,现将调整“自治区工程系列煤炭专业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治区工程系列煤炭专业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岿然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副组长:李 韧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赵曦峰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李 翔 人事处处长
吴新源 机关纪委书记
李 刚 干部培训中心主任
张晓毅 人事处副处长
薛继武 干部培训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干部培训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李刚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张晓毅兼任,成员由李晓斌、张燕、张静、王志瑶、阿丽丫·居开义组成。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的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自治区工程系列煤炭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组建自治区工程系列煤炭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等。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负责组织自治区工程系列煤炭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具体工作;负责自治区工程系列煤炭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批确认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的组织筹备和会务工作;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执行领导小组的工作决定,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1年8月13日
关于调整自治区工程系列煤炭专业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公告http://xjdrc.xinjiang.gov.cn/xjfgw/c108299/202108/e412bd7c23ec4392a9af59edcc47eb8e.shtmlhttp://xjdrc.xinjiang.gov.cn/xjfgw/c108299/202108/e412bd7c23ec4392a9af59edcc47eb8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