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落实《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0号令)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推进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妥善合理解决税企对是否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的争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新疆税务局共同起草了《关于推进落实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相关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时间为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8日。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间,将意见建议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我委西部开发处。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关于推进落实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相关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0号)
联系人:伊力夏提
电话(传真):0991-2835625
邮箱:282875828@qq.com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1年3月2日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进落实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相关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http://xjdrc.xinjiang.gov.cn/xjfgw/c108299/202103/9ab66b58d21743c7ad7878ff567e914d.shtmlhttp://xjdrc.xinjiang.gov.cn/xjfgw/c108299/202103/9ab66b58d21743c7ad7878ff567e914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