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兴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新疆科工矿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根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等相关规定,现对新疆兴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新疆科工矿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予以注销,以上两家公司不得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特此公告。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0年4月16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注销新疆兴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两家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公告http://xjdrc.xinjiang.gov.cn/xjfgw/c108299/202004/7d32862aafda40e5a6ae62e630e7516b.shtmlhttp://xjdrc.xinjiang.gov.cn/xjfgw/c108299/202004/7d32862aafda40e5a6ae62e630e7516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