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奎屯巨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出退出收购地方棉花的申请,经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取消奎屯巨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度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加工企业公示资格,地方棉花实际种植者交售至该公司的籽棉不再享受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相关补贴政策。
特此公告。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奎屯巨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度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加工企业公示资格的公告http://xjdrc.xinjiang.gov.cn/xjfgw/c108299/201810/95848231c948478e98a14474dd76eac6.shtmlhttp://xjdrc.xinjiang.gov.cn/xjfgw/c108299/201810/95848231c948478e98a14474dd76eac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