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收费年度审验管理办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收费年度审验管理办法>实施办法》规定,自治区2012年度《收费许可证》审验工作决定于2013年3月1日开始,5月底结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收费年审前期各项准备工作。近期,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着手制定年审工作计划,成立年审领导小组,抽调得力人员组成年审办公室,印制年审资料,通过网络、新闻媒体发布年审信息,公布年审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做到人员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各项设施到位。同时,提前做好年审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务必使每位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国家及自治区年审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确保年审工作保质保量的顺利进行。
二、年审工作要结合党的“十八大”以及201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收费年度审验管理办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收费年度审验管理办法>实施办法》,遵循高效、便捷、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治乱、清费、减负为目的,突出重点,抓出实效。在自查和重点审查的基础上,全面了解各执收单位的收支情况和运行中的问题,找出乱收费根源。对审验中发现的违规收费,除责令整改外,要按有关规定移交价格监督部门进行处理。
三、年审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年审主要内容:收费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按规定办理了变更或注销手续;是否按规定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服务内容等进行公示;是否按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实施收费;收费单位的收入、支出等情况;收费单位的性质以及收费依据是否发生变化,是否继续保留收费项目或者维持原有收费标准;上一年度年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是否按规定使用合法有效的收费票据;对国家和自治区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降低的收费标准是否落实及其他违反规定的乱收费问题等。
年审的重点:一是社会反映强烈、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收费;二是涉及企业的收费,特别是进出口环节各类收费;三是涉及农产品流通环节的收费;四是减轻企业、农民负担政策的落实情况。对上一年度年审发现的违规收费问题,要进行跟踪,检查落实整改是否到位。
四、继续做好年审分析、总结和报送工作。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作情况报送及年审工作总结、统计报表上报工作,注重内容和质量。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收费年度审验管理办法》要求,对收费年审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执行收费政策法规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完善收费政策以及加强和改进收费管理工作方法等认真分析、总结。各地、州、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及时上报年审进展情况,深刻剖析年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反映好的经验做法,年审情况反映不少于三期。年审工作结束后,各地务必在2013年5月31日前上报年审工作总结、统计报表。
五、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做好年审服务工作。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聘请中介机构或专业机构的相关专业人员协助开展收费年审工作,具体审验工作可以采取集中审验或交叉审验等形式。各地要利用有限的条件,采取预约年审、上门年审及“一站式”服务等方式,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帮助收费单位建立收费台帐,详细记录每项收费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切实做好年审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991)2843397 2818656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解放北路339号新疆酒花大厦17楼
二0一三年一月十日
附件下载:收费单位收费情况年审登记表.doc
附件下载:13年年审须知(网上公示)(1).rtf
附件下载:收费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doc
关于2012年收费年度审验的通知http://xjdrc.xinjiang.gov.cn/xjfgw/c108299/201302/77f5f9ccebcd4e2d9ecb571582c8ffda.shtmlhttp://xjdrc.xinjiang.gov.cn/xjfgw/c108299/201302/77f5f9ccebcd4e2d9ecb571582c8ffda.shtml